关于颁布《水产与生命学院劳动安全生产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14

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生产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消除危害,促进教学、科研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水产与生命学院劳动安全生产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望广大师生严格按管理细则开展实验活动。

特别提醒:灭菌锅无三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必须停止使用。我院灭菌锅三证统一交由特种设备管理员管理,新购置设备办理入库时上交,以便我院仪器设备管理员及时通过平台审核。

  

  

大连海洋大学

水产与生命学院

2019315


水产与生命学院劳动安全生产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1、本学院特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一名具体从事实验室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2、为了保证实验室实验人员的安全,根据各教学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配置了灭火器、医药箱、手套、口罩、白大褂、防毒面具、洗眼器、喷淋器、废液桶等。

3、本院的特种设备主要为高压灭菌锅和高压钢瓶。在特种设备放置处的显著位置张贴使用注意事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院专门制定了高压灭菌锅使用注意事项(附件1)和高压钢瓶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附件2)。

4、建立完备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明、安装验收资料、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日常保养和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记录;运行故障和维修记录等。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监督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对于超过寿命期限的特种设备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维修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报废处理。

6、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20091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定期巡查本学院记录在案的高压灭菌锅和高压钢瓶。

7、定期进行特种设备方面的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使用记录、检验记录、运行故障和维修记录等情况。



附件1

高压灭菌锅使用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灭菌锅前务必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2.当操作规程记忆不确定时,切勿盲目操作,一定重新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以免误操作造成人身伤害与仪器的损坏。

3.灭菌前务必检查锅内水位高度,以免发生干烧。

4.操作面板上的压力指针与数显温度不一致时,应按说明书及时较准,或及时咨询厂家。

5.每次灭菌前,应扳动安全阀上的小搭手34次,以保证阀芯灵活,防止弹簧锈蚀而导致安全阀无法应急起跳。

6.灭菌容器瓶塞切勿使用未开孔的橡胶塞或软木塞,以防瓶塞喷出,瓶体爆裂

7.开锅取物时,一定待压力表指针回“0”后方可进行,并小心拿放,避免烫伤

8.有收集气体功能的压力锅,应确保排气箱内冷凝水量在安全范围之内。

9.在整个灭菌过程中,责任人不得离开灭菌现场,随时监察压力锅的工作情况,以防控制系统失灵,避免发生意外。

10.当遇设备故障或意外险情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主管教师。

注:新购置的压力锅,办理入库同时要联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待检查三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完全合格并上交统一保管后方可通过网上入库平台的初审。


附件2

高压钢瓶使用注意事项

1.高压钢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以免内压增大造成漏气或发生爆炸。

2.搬运高压钢瓶需要轻、稳,要旋上安全帽,放置牢靠。

3.使用时需装减压阀,各种减压阀不能混用,开启和关闭气源时,应避免站在减压阀的正面或钢瓶出气口处,并应缓慢开关,以免发生事故。

4.开启高压钢瓶时,应先将减压阀关闭,再开启钢瓶出口阀,然后调节减压阀使低压压力表指示在需要输出的压力,否则会因高压气流的冲击而使调压阀门失灵。

5.禁止用紫铜材料连接乙炔气的管道和接头,否则易生成乙炔铜引起爆炸。

6.绝对不允许将油或其他易燃有机物沾染在气瓶上(特别是出气口和气压表上)

7.不可将瓶内气体用尽,应保留一定余压,以防大气倒灌或重新罐气时发生危险。

8.钢瓶应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