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7-01浏览次数:10

    为确保我院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 就业方针与原则
第一条 坚持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原则,采取导师、硕士点负责人和学院分层运行机制,坚持导师管理和学院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第二条 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
第三条 为毕业研究生就业及相关事项的办理提供咨询和服务。
二、 实施细则
第四条 学院向研究生导师、硕士点负责人发放大连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就业指导工作手册,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立“就业奖励”,即在每年初次上报就业率前就业的研究生,每人次奖励200元。
第六条 学院办公室将及时向毕业研究生,发布招聘和就业信息及为毕业生解答毕业手续办理等相关问题。
第七条 学科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学科的就业工作。每周组织学科内导师开展就业会议,对近期就业情况进行通报,对本学科就业情况进行布置,提高本学科就业率。
第八条 导师需定期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并完成相关记录,从心理上、实际生活上,帮助研究生进行就业。
三、附则: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细则如有与国家、学校等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安排(2015年)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15日
非定向毕业生:请将签约完毕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部分城市的落户指标接收函、考取博士研究生的《调档函》、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等材料于6月15日前上交到招生与教育管理科(综合实验楼S315),以免影响毕业派遣手续的办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李枫老师。不交材料的同学默认毕业去向为待就业。
联系人:李枫
联系电话:0411-84763630
地点:综合实验楼S315
6月23日
集中派遣:招生与教育管理科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为2015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派遣手续。
6月25日
招生与教育管理科将《报到证》下发给各学院(蓝联毕业生留存,白联装入毕业生档案)。
7月6日— 7月14日
研究生学院寄发第一批毕业研究生档案。
7月15日— 7月17日
想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同学需要携带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到招生与教育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再持学校出具的有关材料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报到证》。
联系人:李枫
联系电话:0411-84763630
地点:综合实验楼S315
7月15日— 7月17日
办理改派的毕业研究生一定要在此时间段内将改派后的《报到证》下联“通知书”返回交给李枫老师,否则档案将按改派前原《报到证》地址寄发。
7月20日— 7月21日
研究生学院寄发第二批毕业研究生档案。
备注
1. 有关《报到证》、档案、违约等与毕业生就业有关事宜,可参见附件2:2015届毕业生毕业报到须知。
2. 各项工作时间如有变动,请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