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会

发布者:水产学院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2

   

    5月9日,我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水产养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会。水产与生命学院学院、水产养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相关管理人员,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国有资产采购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副校长张国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张国琛对本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评估工作的背景进行了说明,强调了本次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水产养殖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我校唯一一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学校开展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做好中心的建设和总结工作,对提升我校实践教学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张国琛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6月20日前学校要提交中心2021和2022年度报告、“2018-2022年阶段性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专家组进校考察时间是6月20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要加强学习,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通知和评估指标体系,深入理解本次总结评估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指标观测内容,总结优势和特色,查找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迎评工作任务。要以评促建,把此次总结评估工作作为我校实践教学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打好基础,推动我校实践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提升。

    会上,教务处负责人传达了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了阶段性总结评估指标体系及工作流程;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人对水产养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及阶段性总结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各相关部门就近期即将开展的实验室搬迁、基础建设改造修缮工程、设备采购维修、实验室安全管理、总结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教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