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实习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水产学院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2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做好学校实习教学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外实习期间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大海大校发〔201584号),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安全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实习教学安全责任意识

各学院要加强实习教学的组织领导,根据相关规定,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实习的负责人是实习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校外集中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提高实习教学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实习安全检查,预防、控制和消除实习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预判,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二、开展教育宣传,不断强化实习教学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教学的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教学活动开始前,要将安全教育作为第一课,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实习活动内容,明确实习活动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提醒和告知。做好安全教育资料收集、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

三、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实习教学安全防范工作

1. 加强实习全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实习前,学院要对参加实习的教师、学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定,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做好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实习岗位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等,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管理能力,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2. 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学院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了解各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情况,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提醒学生人身、财产、交通、岗位生产等安全问题,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

3. 严格做好野外实习、海上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赴野外实习、海上实习的,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实习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实习地点、交通、天气等方面务必安全;在野外实习、海上实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组织学生佩戴安全帽、穿戴救生衣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求学生不得擅自行动,不得脱离实习团队,严防意外和突发事件。

4. 严格实习纪律和实习期间生活管理。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严格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老师的管理,校外实习生活期间要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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