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资格
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规定
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竞赛组委会规定进行创作。
三、参赛作品类别
1.小型动物标本
2.植物标本
3.昆虫标本
4.医学标本
四、参赛作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参赛作品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作品制作过程应体现出标本制作的专业技能、创新性和艺术性。参赛作品不包括玻片标本等显微标本。参赛组需将作品制作过程以rmvb或avi格式录制成5分钟左右视频文件,并配以解说。
五、参赛要求
1.作品由各高校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2.选手需填写2张报名表(1张所在高校存留,1张随作品光盘报送竞赛组委会)。
3.报名表、汇总表中各项目需填写(打印)工整,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公章。
4.作品、光盘与报名表、汇总表一并报送。光盘上必须标明作者学校院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
5.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并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三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只能有一位指导教师。
6.每参赛组上交的参赛作品同一类别、同一选题的只限1件;每所学校申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件。
7.作品光盘要逐一认真检查,保证能够读写出来,图像、声音必须清晰。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作品报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按类别分别整理包装。
2.参赛高校要随作品报送学生报名表和汇总表,并要有电子版。汇总表要准确、清晰、规范,并注意与学生报名表填写内容一致。
3.注意邮寄安全。寄送作品要包装好,不能损坏(特别是光盘)。
七、参赛费用
每件作品参赛费400元,学生参赛费用原则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
八、评审规则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从设计作品的命名、设计制作、创新性等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具体标准如下:
(1)立意与命名(20分)
(2)设计制作(60分)
(3)创新性(20分)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作品类别分组。每组设立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40%和优秀奖15%。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统一由辽宁省教育厅和动植物标本制作竞赛组委会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