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的管理体制

    中心由学校批准建立,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从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目前中心承担全校10个专业41门课程的实验教学,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多功能、开放性、创新性实验教学平台。
    水产养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由学校校长聘任,统筹调配实验中心的教学资源。中心专职人员于2006年实行了实验室负责人制度,专职专责、定岗定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兼职教学人员由中心主任聘任,实验教学工作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验教学全部实行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模式。
 学校每年为中心的正常实验教学、设备维修提供足够数额的运行经费,并逐年增加中心的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及实验室改造的资金投入,支持实验中心的发展建设。
 在学校和实验中心的政策与制度的引导下,水产养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师资源、设备资源和实验室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