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科技奖励申报准备工作,加强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管理,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辽宁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处开展我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横向委托项目以及自选项目,项目整体鉴定、验收或结题的成果均可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2、进行成果登记需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成果项目完成人需在该系统填报成果信息,并导出上报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anlei@dlou.edu.cn,或以其他方式递交该文件,纸质登记表打印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可暂提交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
科技成果登记是省市科技奖励申报的必要条件,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总结与凝练工作,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申报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请在12月21日前提交上述材料至科技处成果科,我处将于2016年1月集中办理成果登记手续。
联系人:韩蕾 84763469
王刚 84762282
下载地址:http://www.tech110.net/dengji/Downloads/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