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水产学院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8-16浏览次数:10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5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及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申报者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进行申报。

二、  申报条件及评审推荐程序

1. 校级教改项目

1)申报条件:凡我校在职教师、相关工作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均可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列入省(部)、校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校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2)评审程序: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评审:

各教学单位教师、一般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项目,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评审,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5等额推荐,经学校复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差额评审(项目主持人需提前做好汇报和答辩准备,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钟),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立项数目不超过18项。

2. 省级教改项目

1)申报条件: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申请参评省级教改项目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近五年内,主持校级教改项目、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如有暂缓结题、不予结题、被撤销立项的,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本次省级教改项目。2018年度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21年度省级教改项目。

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2)推荐程序: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的整体质量,同时做好“十四五”期间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准备,2021年度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采取在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基础上进行优化整合,按名额集中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和学校“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做好项目的规划和优化整合,在向学校推荐的校级教改项目中评定推荐省级教改项目。其中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学校省级教改项目评审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每个职能部门推荐参加学校省级教改项目评审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确定拟推荐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每校不超过 2 项。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各单位负责组织对申报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评审并推荐上报。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材料审查工作。

3. 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请以“指南题号+空格+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行政职务)”命名,制作成PDF上报。

4. 请各单位于8221700前将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教改立项申请书电子版(等额推荐和差额评审申请书请分别放在两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pgzx@dlo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学质量处,行政楼41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俊鹏,王庆丰;联系电话:84763149,84762215

 

附件: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xls


    教学质量处

                                               2021816